【計畫申請】轉知海洋委員會「115年度海洋教育多元推展計畫」第二次徵件
一、依據海洋委員會115年8月28日海科教字第1150009884號函辦理。
二、為持續擴大推動海洋教育,促進更多社教及博物館所、各級學校參與,並提升各界投入海洋教育及海洋事務之廣度與深度,特辦理旨案合作計畫本(115)年度第二次徵件,鼓勵各界結合在地海洋資源、文化特色及教育場域,規劃多元海洋文教活動方案。
三、申請資格:依法設立或立案之公私立學校。
四、合作項目徵件類別(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一)海洋巡迴教育。
(二)職涯探索及知海系列講座教育推廣。
(三)辦理海洋教育國際研討會。
(四)海洋藝術文教創作及展演。
(五)海洋教育推廣示範基地。
五、經費額度及執行期程:
(一)合作經費:每案原則上限新臺幣100萬元。
(二)申請單位之分攤比例應為計畫總經費之30%以上。
(三)執行期程:自115年計畫核定日起,至115年12月10日止,並須在115年12月15日前辦理結案。
(四)合作經費與執行期程經審查決議具重要意義之提案,不在此限。
六、申請作業:
(一)即日起至115年9月10日下午5時止。
(二)符合資格對象備妥申請文件,於截止收件期限前,至海洋委員會「海洋領域補助計畫管理資訊系統」完成計畫申請作業(系統網址:https://project.oac.gov.tw/Login.aspx)。
(三)各項申請資料正本亦請同步以郵遞寄送或專人送達方式提送本會(地址:806614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科技文教處江小姐收,並應以本會提供之信封封面格式(附件11),黏貼於外信封,並勾選徵件類別,以郵戳為憑(親自送達者以本會收文登錄時間為憑),逾期、未依本會提供信封格式或未勾選徵件類別者,概不予受理,亦不退還所寄文件。
八、相關問題,請洽海委會承辦人江綺惠,電話:(07)3381810分機2619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