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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海洋委員會「海洋委員會海洋文化獎參選須知」1份

一、依據本府文化局115年5月4日 新北文資字第1150799648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項係樹立海洋文化維護、保存及發揚之重要典範,以表彰我國長期投入用海洋智慧保存、海洋藝文創作、海洋文化發展具特殊貢獻者,期透過獎勵機制激發國人對臺灣海洋文化之關注,凝聚各界力量參與海洋精神之實踐。

 

三、本獎項之遴選採推薦提名方式辦理,參選資訊如下:

 

(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15日。

(二)參選資格(具中華民國身分之個人及依法立案登記之法人或團體):

1.政府機關(構)首長。

2.學術機關(構)首長。

3.大專校院海洋相關院、系、所主管。

4.依法設立或登記之文化藝術法人或團體負責人。

5.從事海洋文化或藝術文化相關工作者。

(三)推薦提名作業:於報名期間,依規定完成網路申請、紙本報名(如附件)與補件作業。

(四)申請網址:https://forms.gle/cpQi27esoQnn5KXc8

(五)紙本附件也可至海委會全球資訊網「公告資訊」專區「最新公告」查詢下載(https://www.oac.gov.tw/ch/home.jsp?id=67&parentpath=0,6&mcustomize=bulletin_view.jsp&dataserno=202604240001)。

 

四、本案申請相關事宜如有疑問,請逕洽海委會承辦人-石小姐,電話:(07)3381810分機261916,電子郵件:shih41@oa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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