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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5年度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促進個人、民間團體、原住民各族參與海洋保育國際交流活動獎助計畫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農業局114年12月17日新北農漁字第1143589213號函辦理。

二、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為促進海洋保育、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及永續利用,強化我國在海洋保育之影響力,補助個人、民間團體、原住民各族參與海洋保育相關國際組織、學術研究機構或其他國家主辦之國際會議或活,以提升我國在海洋保育之國際能見度,特訂定本計畫。

三、申請資格:

  • 個人:年滿18歲以上具有自主行為能力,且具有海洋保育相關之學識、經驗之中華民國國民。
  • 團體:各級學校、政府立案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

四、補助金額:每案補助金額度視合作計畫而定,依最終審查結果核定金額為準。

  • 個人:每案補助上限新臺幣10萬元。
  • 團體:每案補助上限新臺幣50萬元。

五、相關資訊可至海保署官方網站查詢(https://gov.tw/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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