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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遷因應法(原「溫室氣體減量法」,最近修正日:112.2.15,依總統令公布;自公布日起施行)

1. 104.7.01公布制定之「溫室氣體減量法」業於112.2.15修正公布名稱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以及全文 63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2.法規內容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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