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轉知】教育部國教署鼓勵所屬學校辦理戶外教育課程時,可參考國家教育研究院彙整之學校與場域合作案例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0月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5504815號函辦理。
二、為豐富學生經驗及強化與真實情境連結,國家教育研究院彙整6個場域與學校合作型態案例,相關內容包含場域簡介、場域資源、課程及安全資訊、場域合作方式及學習支持以及運用方式與週邊路線建議,以利學校安排課程與教學活動。
三、彙整案例業放置於教育部「教育部戶外教育資源平臺」(https://outdoor.moe.edu.tw),提供學校教師規劃課程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