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年7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2229B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要點」第4點及第3點附表,業經國教署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5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222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四、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教署國中小教育組鄧科員,電話:(02)77367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