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為提升屋頂型太陽光電案場管理效能、確保設備運作安全,並強化學校工程品質,針對學校所設置之屋頂型太陽光電設備,從工程結構安全、行政文件建置、維運管理及法規遵循等面向,訂定本檢核表。
二、本檢核表訂定重點說明如下:
(一)設施工程與結構安全檢核:學校應檢核光電設備是否符合原設計圖說及審查程序(含建築師、結構與機電技師簽證),並確認配電系統、逆變器、斷路器、接地線功能正常,消防安全、現場安全告示及施工保險等項目均符合規範。
(二)行政文件與契約管理:設備完工時,學校應完成相關行政程序,包括報備或核准教育局計畫契約書、履約及驗收資料建檔、台電併聯與文件回存、工程照片及會議紀錄歸檔、保固與後續維護等。
(三)系統維運與管理檢核:光電設備運行期間,學校應建立長期維運機制,安排定期清潔與巡檢,記錄每月發電量並保存統計圖表,保固期內應留存巡檢紀錄備查。
(四)常見樣態檢核與法規遵循:本檢核表列舉20項學校於辦理光電設施設備時應注意之事項及常見樣態問答,供學校自我檢查與改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