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海洋委員會「海洋動物培育或野放執行人員教育訓練證書費收費標準」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114年7月4日新北府農漁字第1143579834號函辦理。

二、海洋動物培育或野放執行人員教育訓練證書費,每張新臺幣一百元;因證書遺失或污損,申請補發或換發者,亦同。

三、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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