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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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教育推手獎,依教育部來文自113年起改為2年辦理1次。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請於
114年5月30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
。
電子資料:請於114年5月30日(星期五)前填寫下方申請表單,並完成送出。
紙本文件:請於114年5月30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郵戳為憑),填具推薦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書面資料,郵寄至本局(241新北市三重區集美街212號 李佳燕收/(02)29760501分機332)辦理申請。
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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