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12年度學校「環境教育人員」素養提升暨認證展延研習實施計畫
一、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新北市永續環境教育中心
二、研習時間與地點:
112年12月20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線上即時遠距教學(Google Meet會議室代碼另行通知)
三、研習對象與人數:
- 限新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總人數不超過80人。不接受其他縣市人員報名。
- 持有效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以下稱認證)者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優先錄取,同一學校至多錄取2人;如有餘額則由持有效認證者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同一學校得錄取人數不限;若仍有餘額,再由現未持有效認證者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含未曾取得認證及認證效期已過者),同一學校錄取人數不限。
四、課程內容:
112.12.20(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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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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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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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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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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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淨零轉型下新世代環境教育發展教學突破與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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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毅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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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報名方式:
- 採線上報名,請於112年12月8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月17日(星期日)深夜12時至「新北市永續環境教育中心」網站報名(報名表格在本網頁下方)。
- 報名時需填寫服務單位代碼(查詢網址為 https://elearn.moenv.gov.tw/_PopTools/SorQueryAndPrint.aspx ) 與身分證字號(登錄環境教育研習時數及教師研習時數用)、以及是否持有效認證(需上傳認證影本或掃描檔)。
- 錄取人員會另行以E-mail通知,並公告於本市教師研習系統及環教中心網站,屆時請全程參與。
- 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六、研習時數說明:
- 全程參與者,核發環境教育研習時數3小時及教師研習時數3小時。
- 持有效認證者,本研習之時數認定為「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5條第2項第1款後段所述之「環境教育法規或相關政策」研習。
- 現未持有效認證者,本研習僅能計入每年至少4小時之環境教育研習時數:為未曾取得認證者,本研習不能折抵為取得認證所需之24小時研習時數。
七、其他說明:
- 錄取人員請全程參與;另為確保研習品質,本研習以Google Meet Attendance外掛程式記錄上線時間,據以核發環境教育研習時數及教師研習時數。
- 本局同意錄取人員研習當日依實核予公假(課務排代)。
- 承辦人:招彥甫辦事員,電話:(02)26100305分機331、E-mail:AI9655@ntpc.gov.tw。
八、學校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說明
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5條(以下稱該條)第1項規定:「環境教育人員除經薦舉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外,其認證有效期限為5年,期限屆滿前3至6個月內得申請展延,每次展延之有效期限為5年。」該條第2項另規定:「申請展延者…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 參加環境教育研習累計15小時以上,其中應包含3小時以上環境教育法規或相關政策。
- 參加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學校之進修或推廣教育,修畢環境相關領域課程6學分以上。
- 於國內外學術或專業刊物發表論文1篇以上或翻譯專業文獻經登載2篇以上;作者或譯者2人以上者,平均計算篇數。
- 獲得與第3條專業領域有關之國內或國外專利證明。」
請欲申請展延之教職人員於研習期間先行整理申請展延所需相關資料、確認是否符合申請資格,並於備妥資料、確認符合申請資格後依相關規定申請展延。
以下為報名區,若額滿或非報名時間,報名表格將自動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