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發展的定義(取材自http://vschool.scu.edu.tw/sociology/supplement/supp12.htm)

 

永續發展這個概念對我們來說是仍是相當新的概念,在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全球資訊網中(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全球資訊網),有關於台灣永續發展宣言曾明白指出,四百年前,台灣因她美麗的山川風貌,被世人稱為「福爾摩沙-美麗之島」。但在近代數十年的發展歷程中,台灣人民創造了國民所得超過一萬三千美元的經濟成長奇蹟,同時也建立了全民參與的政治民主奇蹟。但卻在經濟發展過程中,使生態環境遭到污染和破壞,並導致公害嚴重、物種漸減、森林及水資源減少等現象,進而影響了今後世代的永續發展。因此,宣言中提及,永續發展的真諦是「促進當代的發展,但不得損害後代子孫生存發展的權利」。所以,永續發展必須是建構在兼顧海島「環境保護、經濟發展與社會正義」三大基礎之上。同時亦須體認到:台灣因地狹人稠、自然資源有限、天然災害頻繁、國際地位特殊等,對永續發展的追求,比其他國家更具有迫切性。

 

我國將二○○三年定為永續發展的行動元年,但永續發展這個名詞卻早在一九八七年就出現了。由於人口增加及社會經濟發展的影響,地球環境面臨到資源耗竭與污染負荷加劇的環境問題。而世界各國有鑒於地球惡化的情況嚴重,若不抑制或減輕這種惡化趨勢,人類將面臨浩劫。所以,聯合國自一九七二年便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召開人類環境會議,發表《人類宣言》(Declar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he Human Environment ),呼籲人類應要有共同致力改善環境的具體行動。而在一九八七年聯合國與環境發展委員會所發表的「我們共同的未來」(Our Common Future: The 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中提出了「永續發展」的觀念(United Nation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另外,一九九二年里約熱內盧的地球高峰會也發表了《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RIO Declarat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並且通過《二十一世紀議程》(Agenda 21),規劃出人類的願景(UN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1992)。

 

在一九九二年巴西里約地球高峰會議之後,「永續發展」這個名詞經過媒體的報導,已逐漸成為眾人琅琅上口的用語,永續發展也逐漸成為人類共同的願景。但如何能達到永續發展的理想,目前卻仍無定論,不過我們可以看到的是,聯合國推動二十一世紀議程的腳步加快,跨科際的學術性研究團隊也陸續形成,有愈來愈多的地方政府與社區團體成立相關的永續發展推動委員會,積極地堆動永續發展的理念,同時更透過實際的行動方案朝永續發展的理想邁進。

 

而我國在全球化浪潮與經濟衰退的衝擊下,除了早在民國八十六年成立「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外,在面對《二十一世紀議程》挑戰下,我國為參與國際永續發展的事務,也依據了永續發展的基本原則、願景,並參考各國及聯合國的《二十一世紀議程》,在兩千年五月正式擬定通過「二十一世紀議程—中國民國永續發展策略綱領」,以作為我國推動永續發展工作的基本策略及行動方針。因此,在我們積極地推動永續發展理念的同時,我們勢必得對永續發展的內涵有一清楚的認識與瞭解。

 

永續發展的起源與演進

一、從「人類宣言」到「我們共同的未來」

環境問題最早正式登上國際舞台,可追溯到一九七二年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召開的「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UN Conference on the Human Environment),所發表的「人類宣言」,它促使工業化國家和開發中國家得以齊聚一堂,勾劃出人類對環境所享有權利的範圍。爾後,聯合國更召開了一系列的會議,討論人類獲取充足的糧食、良好的住區、安全供水以及計劃生育權利等問題。

 

到了一九八三年秋天,聯合國第三十八屆大會,通過成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WCED),並應聯合國大會的緊急要求,負責制定「全球的變革日程」(A Global Agenda for Change):針對公元二○○○年乃至以後的年代,提出實現永續發展的長期環境對策;對於在開發中國家之間,和在經濟及社會發展處於不同階段的國家之間,提出將環境問題的關心轉變為更廣泛合作的方法,進而實現共同的、相互支持的目標,這些目標重視人口、資源、環境和發展之間的相互關係;研究出能使國際社會更有效解決環境問題的途徑和方法;協助大家對長遠的環境課題建立共同的認識,並為之做出必要的努力,以便成功地解決保護環境和提高環境品質的問題;制定出今後十年中的長遠行動計畫,並確立世界社會的理想目標。

 

一九八七年聯合國第四十二屆大會,「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CED)發布了「我們共同的未來」(Our Common Future)報告(Bruntland1987),提到人類正面臨一系列的重大經濟、社會和環境問題,同時提出了「永續發展」的概念:人類有能力使開發持續下去,也能保證使之滿足當前的需要,而不至危及到下一代滿足其需要的能力。這個概念得到了廣泛的接受與認同。而本報告提出後,委員會雖沒有後續的工作計畫,但這本報告卻成為一九九二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UN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UNCED)規劃「二十一世紀議程」(Agenda 21)的主要藍圖。

 

二、從「里約宣言」到「永續發展委員會」

一九九二年在巴西里約召開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UNCED)(又稱地球高峰會議),會議中採納「里約宣言」、「二十一世紀議程」及多項國際公約。「二十一世紀議程」是提供全人類從一九九三年至二○○○年間和以後年代實際執行人類永續發展的工作藍圖,其中包含全球性社會經濟問題、資源的保育與管理、各主要團體的角色貢獻及實施方案等四大部分。

 

地球高峰會議之後,聯合國為有效監督管理各國執行「二十一世紀議程」的進展,於是便在一九九三年二月成立了聯合國「永續發展委員會」(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UNCSD),並召開「永續發展委員會」的組織會議(Organizational Session),會中對組織任務的討論與歸納共有四點:j推動永續發展監督程序及對特殊方案的支援;k對二十一世紀議程的履行報告;l對永續發展財務來源的監督及認定;m建立永續發展的有效架構及效率提升。至此,不但確立了永續發展委員會為各國二十一世紀議程履行的監督機構,各國更應在以後的永續發展委員會會議中提出對二十一世紀議程的執行狀況。

 

永續發展的涵義

一、永續發展的意義

自一九八○年「世界保育方略」(World Conservation Strategy)(內政部營建署,1984)提出永續發展的概念以來,永續發展已成為全球人類重視的焦點。雖然人類對永續發展有不同的詮釋,但是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CED)主席Brundtland認為永續發展是一個道德原理,也是一個倫理價值信念。除此,他更在「我們共同的未來」中宣稱:「人類的生存與福祉賴於能否提升永續發展為全球倫理」。

 

誠如我們先前所提及的,世界環境發展委員會(WECD)對永續發展下了這樣的定義:「永續發展是滿足當代的需求,但不危及後代滿足他們需求的能力」。爾後,許多團體對永續發展所下的定義高達一百六十種之多,如(楊冠政,20016~7):

1.      永續發展是發展與生物圈不相矛盾的自然機能。

2.      永續發展是會考量到環境和自然資源上的課題衝突。

3.      永續活動的最簡單定義是:為了可預知的未來而持續,並且至少有三個規範:它意味著要適當的使用自然資源;不製造耗費的產物,具有意義的改變自然系統;以及不在無形中傷害到社會的安定。

4.      永續觀的核心,在一般所知道的觀念趨勢中是為了維持或改善未來生存的基準。

5.      永續發展的首要目的,是為了人類世代,並維持公平的經濟與福祉分配。

6.      永續發展是利用、保護和加強社會的共同資源。如此,可維持生存並增加現在與未來的整體生活品質。

 

除了上述所列舉關於永續發展的定義外,我們若從歐洲委員會在推動地方永續發展計畫中(European Commission),將永續與不永續發展之間所作的原則性區別來看(如表一),可以更清楚了解永續發展的意義。

 

表一 永續發展 vs.不永續發展

永續發展

不永續發展

在社會、環境及經濟整體考量基礎上改善生活條件

僅以經濟觀點為基礎來衡量及提高生活水準

視經濟、社會與環境議題彼此連結,尋求完整而長遠的策略

視三議題彼此獨立,認為健康的經濟將自動導致健康的社會與安全的環境

避免對未來造成危害而在今日採取行動

努力於改善短期事務,將問題留給未來置身其中的人去處理

考慮環境與其承載能力,使所有決策能真正支持人類活動

視環境事務為奢侈,只在負擔得起的情形下去保護它

在專家與民眾的合作下作規劃,使規劃能符合民眾的需要

由專家做規劃

資料來源:永續與不永續的比較,http://www.gcc.ntu.edu.tw/sd/intro/SD_intro3.htm

 

二、永續發展的面向

簡單綜合截至目前為止所提到有關永續發展的定義,我們可以知道永續發展的焦點是集中在能確保人類生存基礎及提高生活品質的社會、經濟與環境面向上,其中包括了(台灣大學全球變遷研究中心):

1.      經濟的永續:永續的經濟須考慮包括環境壓力及資源需求的所有成本(full-cost accounting),而非將這些成本視為外部成本而忽略之,同時也不因為追求短期利益,而忽略長期永續的目標,而是意識到永續經營是好的經濟。

2.      社會的永續:一個永續性的社會需要滿足人類對乾淨的食物、空氣、飲水、住屋等等的基本需求,及確保民眾公平享有這些基本需求的權利,同時推廣民主的決策機制,使受影響的民眾能參與決策。

3.      文化的永續:任何的發展必須考慮到人類對發展所感受到的價值,並鼓勵和保持文化領域團體,認同他們的文化財產和傳統的價值。

4.      生態環境的永續:生態的永續意指發展應考慮到生態自然過程的維持、生物多樣性和生態資源。而為達到此一目的,我們的社會必須認同其它物種的生存與福祉也是重要的。

 

至此,我們可以說永續發展是人類與自然錯綜複雜的關係中結合了環境、經濟與社會層面的一種綜合性發展觀念。我們的未來有很多種可能,每種可能皆取決於我們現在的所作所為和生活態度。因此,為了邁向永續發展的未來,我們可嘗試為台灣的未來描繪出一幅遠景,而這個遠景必須全國上下從此時此地開始劍及履及的遵循永續發展的原則才可能實現。此外,一個永續發展的台灣,應該是在人與自然間達成平衡。且其內涵應包括經濟開發與環境保育的平衡、科技與人文之間的平衡、當代與下一世代的機會均衡、各群體之間的公平參與、權利與責任的均衡、中央與地方的均衡、以及生活質與量的均衡等等。

 

誠如台灣永續宣言中所說的,台灣,人才濟濟、活力充沛,歷史與地理的特殊性,不但孕育台灣多元的文化,她更是我們共同摯愛的母親。因此,期望台灣在推動永續發展的過程中,絕非只是喊喊口號、流於白紙黑字的政策性宣示而已,希望政府能以行動展現推動永續發展的決心,讓永續發展的共識能在地方政府、社區團體、企業界、以及社區民眾間逐漸形成,使我們在面臨全球化與知識經濟體系整合衝擊之下,能保有國際競爭力,並共同攜手創造廿一世紀的永續台灣、活力台灣及魅力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