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教推動有步驟,人員認證通過Easy Go!」─王佩蓮教授專訪

文、圖:新北市環教輔導團團員劉翠萍、李秋梅、陳韻如

審訂:王佩蓮教授

環境教育法於100年6月5日開始施行,算是匆忙上路,依據環境教育法第18條規定: 1.學校所指定之人員須於105年前取得認證。 2.環境教育機構及設施場所至少須有1 名取得認證的全職環境教育人員。但實際執行卻面臨主動參與的人員不多,就連業務承辦人員也消極,不願去認證,深怕認證後學校的環境教育計畫、執行及成果網路申報等業務,就會如影隨形永遠隸屬於他(她)的業務了。再者有些學校端更消極因應認為到105年再說吧!……等種種問題亟待解決,因此本期電子報特別專訪對環教推動超過20年,也親自參與人員認証審核的王佩蓮教授,希望經由王教授精闢的剖析與建議,能增強有意從事推動環境教育夥伴們的信心,讓我們跟著王教授的訪談內容來了解環教人員認證Easy Go!


問題一、對環境教育法中有關推廣環境教育的人員必須通過認証的規定,教授的看法如何?

 環境教育法第十條及第十八條,對於學校指定人員推廣環境教育,必須通過人員認證有明文規定。我們希望學校所有熱愛環境教育的教師都可以選擇行政或教學方面申請認證,通過認證是給予教師肯定、榮譽。學校從通過認證的校長、主任、組長及教師中指定一位為推廣環境教育人員。其目的是指定人員或教師從申請認證開始,以前已投入環境教育長期經驗(連續三年、累計五年時間)並展現環境教育素養與環境教育能力,因此推動環境教育人員通過認證是必須的,因為指定人員是學校對外窗口,能了解學校推廣環境教育以及與外界互動溝通時,可以傳遞正確訊息。有幸參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環境教育研究所及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的活動,曾聆聽北美環境教育學會的人員到台灣分享人員認證的經驗。美國各州對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的標準不盡相同,以北美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為例,其認證的模式有二種,一種是展演(Demonstation) ,一種是競爭力( Competition),詳細項目詳見圖一。

圖一、北美環教人員認證的二種模式:展演模式demonstration 與競爭能力competency 模式

從圖一中可見他們要求認證人員要多方面認識環境教育,是願意長期學習與付出,以提升環境素養及環境教育的能力。反觀我國認證的要求只是要有一專長而且能具有環境素養及環境教育的能力,期待認證後的再努力,透過增能及行動力的提升。環境教育是終身教育,鄙人已從事環境教育二十幾年,尚努力學習如何友善環境,讓我們一起互相鼓勵,願意向自然學習,相信達到永續發展是指日可待。

建議未來對於指定人員推廣環境教育的權利與義務有明確規定。學校校長、地方政府教育處、環保局及教育部、行政院環保署與相關單位一齊討論,使指定人員覺得受尊重而不是增加工作而已,教師能自願擔任指定人員那就是環境教育法成功的踏出第一步。


問題二、學校如何推動環境教育?有步驟嗎?如何做好大於四小時的環境教育?

當初草擬環境教育法的同時,許多教授已經開始思考如何推動環境教育(如圖一所示)。包括學校及地方政府,在此僅介紹學校部份:學校的校長、主任是推動環境教育的靈魂人物,必須以身作則先動起來。

圖二、學校推動環境教育的步驟(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環教學會)

從圖二中顯示,學校推廣環璄教育是有四個步驟的,從招募小組開始就顯現一群熱愛環境教育願意為環境教育而努力,接著整理過去和現在的成果,立足在過去的經驗,才能邁向另一新的境界,有新的境界才能擬出新的目標。透過教學與專業的提升發展出優質的課程,才能對環境教育由認識、認同進而享受融入環境的感覺。執行過程中能結合在地的組織與團體共同合作,對環境教育的議題能更符合地方需求,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法;透過平台的分享,建立夥伴關係,達到共同的目標行動在地化,邁向永續發展。

至於學校內各處室對環境教育的工作都有可著力點,主任們有很大的努力及自主的空間,各校可依學校自然、人文特色及教師的專長、興趣而做適當的安排,表一是全校式經營環境教育,僅供參考。


表一、全校式經營環境教育

由表一可見要全校所有主任、教師一齊經營環境教育,希望可藉各處既分工又合作,讓師生與環境(自然與人為)可以和諧共存,互相學習營造友善的環境。

    最後告訴大家,如何輕鬆做好大於四小時的環境教育

   1. 整合其他領域議題全校式經營環境教育。

   2. 做自己想做的、可以做的教師的專長、興趣、學校的特色。

   3. 讓學習者參與提供意見再做決定學校全員動起來。


上面只是提供參考的步驟,各校可規劃短、中、長程的環境教育工作。首先要有對外窗口人員,到底對外窗口指定人員要作什麼事?提供Q and A供參考。

()Q: 環境教育推動人員要從事哪些工作?

 A: 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二條說明環境教育人員得從事下列工作:規劃及推廣等行政,或

     解說、示範及展演等教學事項。

()Q: 學校環境教育人員的任務?

A: 1.統籌推廣環境教育

   2.規劃並訂定環境教育計畫

   3.網路申報執行成果

()Q: 學校指定人員推廣環境教育要由誰擔任?

   A: 考量環境教育人員任務需求,應由具統籌及資源、人力調度權限者較適當,建議:

     1.以「學務主任」或「教務主任」擔任為原則。

     2.可指定具環境教育熱忱或專業之專任教師擔任。

     3.學校仍可自行評估指定人員之可操作性、人力配置、長久性等因素,自行指定人員推動環境教育並

       取得認證。

 由上面三個問題與回答,可以瞭解環境教育人員是每位熱愛環境教育的教師,依自己的專長、興趣,可以選擇行政或教學認証。學校指定人員推廣環境教育的任務有三點工作需要完成,至於由誰擔任,各校依人事、生態做最適當的選擇人員,可見校長有相當大的主導權,期待各校能順利進行推動環境教育。

建議:學校方面

1.  校長可以先行參加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為教師的楷模,因為規劃學校為友善環境是很重要的。

2.  鼓勵主任、教師參加認證,通過的人員愈多愈可以共同為環境教學而努力。

3.  有鼓勵機制,如嘉獎或減課。

教育處方面

1.  是否比照兼任輔導教師減6節在學校進行相關輔導工作或圖書教師減10節在學校推廣圖書教育,讓環境

  教育人員在學校推動環境教育。使學校教師有興趣投入不同領域經營學校的環境教育,這才是回到平等

  的教育本質。

2.  鼓勵候用校長參加認證,對環境教育進一步認識,學習如何規劃友善校園環境,有朝一日當上校長時,

  對校園規劃與執行就能順利上路。

教育部方面

  1. 透過教育局()及校長會議宣導,鼓勵教師申請認証,工作是全校一起分擔。

  2. 考量給予各縣市及各校之成效鼓勵。

  3. 對認証通過人員發証時集體頒發以表尊重。


 

問題三、教授認為環境教育人員認証,對推動環境教育有幫助嗎?還是沒有幫助?為什麼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對推動環境教育有一定程度的幫助,詳見教育部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資料,表二、

        表三、表四(請點選超連結即可看到表格)

表三 表四

教育部環境教育人員申請資料顯示

  1. 申請者為環境付出已經有一段時間(連續三年或累計五年),不是今天才開始的。為環境教育工作累積許多行政(規劃與推廣)或教學(解說、示範及展演)的經驗,豐富的資料呈現平時在校園內重視環境,受益者是學生與動、植物,相信假以時日,友善環境會真正落實於校園。

  2. 申請者提出具體的推動環境教育工作項目簡述並附佐證資料說明,可以了解申請者如何發揮專長行政或教學,呈現推動經歷證明歷程紀錄及成效的評估,最後環境素養的說明,從本身對環境的感受到推動環境教育及增能的規畫,可見認證後有更多的期許與努力提升環境素養。

建議未來教育部方面

  1. 對於通過認證的教師請給予適當增能工作坊的機會。

  2. 對於通過認證的教師請給予服務的機會如協助當環境教育推廣講師(有酬勞),目前已經部份被聘為講師,希望更多機會。

  3. 學校指定人員應給予鼓勵,比照輔導教師或圖書教師減課,也在學校推廣環境教育,讓教師覺得做環境教育,不僅對環境友善,教學生活化,也受到平等的待遇。

  4. 審查費1000元可以考量刪除。(第一年申請者由行政院環保署補助)


問題四、不知教授有無參與「環境教育人員認証」相關的研究案?或是曾參與「環境教育法」制定過程?對環教人員認証的立法有無什麼意見?

 我並沒有參與「環境教育人員認証」相關的研究,因為工作的關係,常會聽到人員認證的相關意見,也會即時反應給教育部。

據個人的了解目前針對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相關的研究並不多(有待再確認),但這是個很好的問題,希望各環境教育相關的研究單位,能以此為主題,透過文獻(國內外論文)探討、資料整理、問卷或訪談的方法,可以得到一些量化、質化及開放意見的提供資料,相信對於人員認證若有理論與實務的研究,才會有紮根落實的感覺。

教育部環保小組的任務已於1011231日因政府改造,而由教育部資訊與科技司環境與災害組來負責相關業務,廣納眾人意見,對於學校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已有部份修正,提交行政院環保署依程序修法。教育部已召開各縣市各級學校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檢討會議及人員認證審查小組充分討論,將於十月七日公布於教育部綠色學校伙伴網路,請大家踴躍申請認證。

參考資料:

一、行政院環保署─環教法

二、教育部─環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