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00學年度環境教育輔導團團員甄選實施計畫
100年5月3日北教環字第1000417547號公布
壹、依據
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0年1月14日北教環字第1000035521號函修訂新北市環境教育中程計畫(99-102年)。
二、新北市9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環境教育輔導團工作計畫。
貳、目的
一、藉由環境教育專長之伙伴加入輔導團,發揮環境教育輔導團教育實力。
二、透過環境教育輔導團團員招募,組成環境教育輔導團工作小組,協助輔導本市各級學校營造永續校園,推動環境教育。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新北市環境教育輔導團、新北市新莊區國泰國民小學
肆、甄選條件及資格
一、現職合格教師或退休教師,具備1年以上環境教育工作實務經驗。
二、教學經驗豐富,具環境教育專業知能及工作熱忱者。
三、基本資格:
(一)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之情事者。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各款之情事者。
(三)男性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伍、甄選時間
一、甄選報名自即日起至100年5月20日(星期五)止。
二、錄取公告:100年6月8日(星期五)將公告於本府教育局網站。
陸、甄選方式
一、新進團員:
(一)繳交書面資料:有意參加環境教育輔導團團員甄選者,請檢附相關資料證明影本,連同甄選報名表(附件1)、卓越事蹟列舉表(附件2)暨學校校長同意書(附件3),由學校相關人員核章後,於100年5月20日(星期五)前寄(送)達「新北市新莊區國泰國民小學」(24255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386號)李國祥主任收,聯絡電話:29043696#13,傳真:29021287。
(二)書面審查:本次甄選採書面審查方式,甄選報名表之積分審查項目A占80%,項目B占20%。以甄試成績高低排序。
二、曾任團員:
(一)備妥報名表、校長同意書及卓越事蹟列舉書面資料送交承辦學校。
(二)審查通過者續聘之。
柒、甄選名額
正取17名,備取3名。
捌、錄取團員聘期
聘期1年,自100年8月1日起至101年7月31日止,團員表現經審查優異者得優先續聘。
玖、培育計畫
一、規劃新進團員參加環境教育培訓課程。
二、安排參觀永續校園、環境教育特色學校之進修課程。
三、參加各環境教育相關議題之研習。
拾、獎勵
一、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頒發環境教育輔導團團員聘書。
二、優先參加本市辦理之國內外環境教育研習進修及教育考察。
三、各校得視情形在不影響課務運作下,予以每位團員每週減授3節課。輔導團員若有兼任學校行政工作者,依規定不得重複減課,並於每週四下午不排課,以利共同研商本市環境教育推展事務。
四、輔導團員年度工作表現經考核優異者,由本局依相關規定,簽報敘獎。
拾壹、注意事項
環教輔導團員以熱忱志願投入海洋教育、防災教育、能資源教育及永續校園等環境教育工作為優先考量,倘若學校基於課務編排困難無法減少授課節數時,本局將尊重校方決定。
拾貳、本計畫經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1 新北市100學年度環境教育輔導團團員甄選報名表
學校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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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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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二吋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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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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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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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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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H: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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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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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各校初審 |
輔導團複審 |
計分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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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80% |
最高學歷 (最高以30分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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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研究所30分 環境教育相關學系28分 一般大學2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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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年資 (最高以20分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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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年資每年1分 環教組組長每年2分 總務主任每年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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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與著作 (最高以20分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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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每35小時1分 進修學分每1學分1分 著作每篇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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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 (最高以10分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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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環境教育有關之嘉獎乙次以1分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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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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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20% |
特殊貢獻 (最高以20分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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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列舉環境教育卓越事蹟(由環教輔導團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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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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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環境教育輔導團總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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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資料必須與環境教育相關並檢附影本證明。
※「研習與著作」及「獎勵」項目,以最近五年內計算。(採計期間:96/04/01至100/04/01)
申請人: 主任: 校長:
附件2 新北市100學年度環境教育輔導團團員甄選卓越事蹟列舉
項次 |
卓越事蹟 |
說明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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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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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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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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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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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附件可自行增列使用
※ 可附相關資料以資證明
附件3
新北市100學年度環境教育輔導團團員甄選
服務學校同意書
茲同意本校ˍˍˍˍˍˍˍˍ老師參加新北市100學年度環境教育輔導團團員甄選。若通過甄選時,亦同意其擔任輔導團團員。
此致
新北市環境教育輔導團
立同意書人:
新北市 國民 學
校長: (簽章)
中華民國10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