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99學年度第2學期環境教育輔導團到校輔導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
〈二〉教育部永續校園推廣計畫。
〈三〉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實施綱要。
〈四〉教育部補助辦理精進教學要點。
二、目的
〈一〉協助本市國中小了解自身校園地域、文化、歷史與生態等特色,創造與確保校園生態環境及推動綠建築,創造友善校園文化。
〈二〉配合九年一貫課程,針對各校的地域性及特色,從事課程、教材、教法、評量之研究改進及教學資源之運用,推動環境教育。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新北市新莊區國泰國民小學(新北市環境教育輔導團)
四、實施方式
〈一〉實施對象:本市各國民小學。由學校填具申請表(附件),於100年2月11日前寄送國泰國小(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386號),電子檔請寄至gtth127@gtps.tpc.edu.tw(李國祥主任),以利安排到校輔導行程。
〈二〉實施期程:100年3月起至100年6月止。(視申請學校數量決定,行程安排後再行通知)。
〈三〉到校輔導成員:由本輔導團召集人或副召集人擔任領隊,兼任輔導員依專長異質編組出席到校輔導訪視。
〈四〉訪視流程:(可依實際狀況調整時間、內容,以星期五下午為原則)
時間 |
活動內容 |
主講人 |
備註 |
13:30-13:40 |
相見歡 |
學校 |
學校環境教育之承辦人、組長、各處室主任共同與會。 |
13:40-15:30 |
專題演講/ |
共同/輔導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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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16:00 |
雙向回饋 |
輔導員 |
注意事項
1.受輔導學校應主動與輔導員連絡相關事宜。
2.輔導員應於輔導當日準時前往被輔導學校,並於輔導後一週內填報蒞校輔導紀錄表。
3.輔導員前往輔導時,予公假登記。
4.輔導員若臨時有要事無法前往輔導時,請即與受輔導學校及召集人聯繫,或事前商請其他輔導員代理。
新北市99學年度第2學期環境教育輔導團到校服務需求調查表
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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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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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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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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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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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校是否自辦環境教育教師研習,以提升教師專業知能 |
□是,研習名稱: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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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課程實施情形或問題概述 |
需求內容或項目 |
到校輔導時間 (3月-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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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課程規劃 □環境教育課程設計 □環境教育議題教學 □溼地教育課程設計 □水生池生態經營管理與教學 □能源教育 □防災教育 □海洋教育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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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依優先順序填寫,彙整後與貴校接洽確定。 1. 月 日(星期 )
2. 月 日(星期 )
3. 月 日(星期 )
4. 月 日(星期 )
5. 月 日(星期 ) |
新北市100年度環境教育法指定推廣環境教育人員教師研習實施計畫(草案)
壹、 依據
一、依據中華民國99年6月5日華總一義字第09900137311號函頒布「環境教育法」,為推動環境教育,透過教育方法,培育國民瞭解與環境之倫理關係,增進國民保護環境之知識、技能、態度及價值觀,促使國民重視環境,採取行動,以達永續發展之公民教育過程。
二、本局99年2月3日北教環字第0990067087號函頒臺北縣環境教育中程計畫(99-102年)。
貳、 目標
一、引導學校發揮地方及學校環境教育特色來推動環境教育以符合環境教育法之精神。
二、培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負責推動環境教育教師,成為協助各校推動學校環境教育及社區環境教育。
三、藉由本研習推動環境教育,培養教師環境公民意識,了解個人及社會與環境的相互依存關係,以落實環境教育,達成永續發展之目標。
參、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新北市永續環境教育中心、汐止區崇德國民小學、永和區頂溪國民小學、蘆洲區忠義國民小學、板橋區板橋國民小學。
肆、 辦理方式
一、研習對象、人數及任務:請薦派環境教育法指定人員教師1名及行政人員1名參訓。
本市各級學校(含特殊學校、各公私立幼稚園)教師,具備環境教育相關專長或有興趣者,不限教學領域。返校後協助學校環境教育規劃並協助辦理校內教師環境教育相關研習及推動環境教育教學活動。
二、各梯次研習時間、地點及參與人員說明
(一)對象:(依新北市九大學區分區)
1. 第一梯次:七星分區、瑞芳分區各級公私立學校(含幼稚園)教師及行政人員,估86人。
2. 第二梯次:雙和分區、文山分區各級公私立學校(含幼稚園)教師及行政人員,估66人。
3. 第三梯次:淡水分區、三重分區、新莊分區各級公私立學校(含幼稚園)教師及行政人員,估150人。
4. 第四梯次:板橋分區、三鶯分區各級公私立學校(含幼稚園)教師及行政人員,估106人。
(二)研習時間及報名截止日:
1. 第一梯次:研習日期3月3日(星期四),報名截止日3月1日(星期二)17時止。
2. 第二梯次:研習日期3月10日(星期四),報名截止日3月8日(星期二)17時止。
3. 第三梯次:研習日期3月17日(星期四),報名截止日3月15日(星期二)17時止。
4. 第四梯次:研習日期3月24日(星期四),報名截止日3月22日(星期二)17時止。
(三)研習地點:
1. 第一梯次:汐止區崇德國民小學(新北市汐止區茄苳路158號)。
2. 第二梯次:永和區頂溪國民小學(新北市永和區文化路133號)。
3. 第三梯次:蘆洲區忠義國民小學(新北市蘆洲區光榮路99號)。
4. 第四梯次:板橋區板橋國民小學(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23號)。
(四)研習聯絡人:
1. 崇德國小學務主任侯懿真主任,電話:8648-2052#13。
2. 頂溪國小環教組長陳梅月老師,電話:2921-2058。
3. 忠義國小行政組長賴冠樺組長,電話:2289-9591#244。
4. 板橋國小○○○,電話:2968-6834。
三、課程內容:
時間 |
課程名稱 |
講師 |
9:00-10:30 |
環境概念知識與覺知 |
許民陽教授 |
10:30-10:40 |
茶敘 |
承辦學校 |
10:40-11:40 |
環境教育法說明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吳鈴筑簡任視察(2、4) (1、3) |
11:40-12:30 |
環境教育計畫編寫說明 |
林文生校長 |
12:30-13:30 |
午餐及午間休息 |
承辦學校 |
13:30-14:30 |
各區環境教學與活動實施教學分享 (溼地、山林、低碳、防災、永續校園,5議題擇3) |
每校20分鐘教學分享。 |
14:30-14:40 |
茶敘 |
承辦學校 |
14:40-15:30 |
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海洋議題)分析 |
楊仁理老師(暫定) |
15:30-16:20 |
海洋教育融入領域教學之方案設計 |
吳海獅老師(暫定) |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報名截止日請各校上校務行政系統(https://esa.tpc.edu.tw/)薦派報名,參加者同意給予公假登記(課務排代),全程參與者核給研習時數6.5小時。
五、注意事項
(一)為減少資源消耗,實踐健康環保生活,請自備環保杯、環保筷、資料袋。
(二)請共乘或多搭乘大眾公共運輸系統。
(三)完成報名程序之教師,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應於研習前1日告悉承辦單位,並依程序辦理取消研習。
伍、 獎勵
承辦學校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之獎勵辦法辦理敘獎,並依據「臺北縣所屬各級學校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第2項第(二)款辦理各項研習(討)會績效優良者,跨區或全縣性:義務主講者嘉獎2次,工作人員嘉獎1次以8人為限,含主辦人1人嘉獎2次。校長部分由本局另案簽辦。
陸、 經費概算:略。
柒、 本計畫經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