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日期:2014年2月1日 |
第89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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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02學年度各級學校「校園環境教育執行成果」績效評比實施計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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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與人權的迫切關係正式形諸於文字―是一種在健康、安全和舒適環境中生活的權利。更深一層的內涵,除了享有優良環境的權利,同時也有拒絕惡化環境、環境知情權及參與權。只有每個人都盡到維護環境的責任時,自己本身、其他人及後代子孫才能繼續享有優良的生存環境。在現代人權理論中是較新的概念…(楊仁理)…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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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的目的在保護我們目前居住的環境,留給下一代更美好的還進,進而追求永續發展;而人權教育則是教導學生尊重與包容,達到追求美好生活的目標,兩者的目的是相近的,都希望未來能擁有美好的生活環境。因此在國際社會上提出了環境人權的新興人權概念,希望經由教育推廣,讓環境人權能從小深植國人心中…(陳偉羣)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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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爆發P37油槽約28000公秉的嚴重漏油事件,發生後幾年間廠方無積極作為善加處理,而造成該地區土壤和地下水遭受嚴重污染。地下水則四處流竄,廠區外的後勁地區當然也連帶遭殃。一直到今天,我們在污染場址的籬笆外,緊鄰的農田裡,仍看得到各式農作物,但抽出的地下水雖是透明,卻臭氣沖天…(傅志男) m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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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的權利不能凌駕於萬物的權利,要更謙卑、收斂一點。提供人權議題讓學生跟民眾了解是很好的教育方式,建議可以從實際的案例讓民眾看到我們去清境、美麗灣玩,背後對珊瑚礁或原住民所造成的破壞。不是人類想要做什麼就是人權,還要看一下你所造成的後果…(薛清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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